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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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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迁安市作为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农业区域,对于食用菌菌种的生产有着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食用菌菌种的生产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
迁安市作为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农业区域,对于食用菌菌种的生产有着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食用菌菌种的生产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以下是关于迁安市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信息:
一、申请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对于生产经营母种的单位,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对于生产经营原种的单位,注册资本应在50万元以上。
人员要求:需要有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1名以上、生产技术人员2名以上。
设备和场所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灭菌、接种、培养、贮存等设备和场所,以及相应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施。生产母种的单位还应当有做出菇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场所。
环境卫生要求:生产场地的环境卫生及其他条件应符合农业部《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
二、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核发:审核通过后,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母种和原种的《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报农业部备案。栽培种的许可证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效期: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生产经营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满2个月前,持原证按原申请程序重新办理许可证。
三、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规定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构和程序,第九十三条规定了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管理参照本法执行。
四、办理地点和时间1. 办理地点:申请人可前往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五、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如有虚假信息,将会影响许可证的核发,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确保食用菌菌种的质量和安全。
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和场所,确保环境卫生和安全生产。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对准备申请迁安市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可咨询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登录相关网站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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