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08 09:06:33
4458
内容摘要:关于水泥制品的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国的《建筑材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水泥制品属于建筑材料生产范畴,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
关于水泥制品的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国的《建筑材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水泥制品属于建筑材料生产范畴,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种监督管理方式,用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取得生产许可证需要企业符合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许可证后,企业方能合法进行水泥制品生产,否则将面临处罚和经营受限的风险。
具体来说,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由国家建材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在国家建材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地区混凝土水泥制品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
企业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包括: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其产品与营业执照相符;企业必须具备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与测试(或个别项目委托检测)手段;出厂的混凝土水泥制品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部颁标准,下同);联合企业各分厂必须自身达到上述规定条件方可取得生产许可证。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按规定时间填写申请书,并须经企业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单位)对申请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向省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缴纳生产许可证申报费用。省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对企业上报的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符合要求后,即安排样品抽检,抽检合格才对企业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上报国家建材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国家建材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对审查合格的企业组织抽检,并对抽检合格的企业颁发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检结果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同时抄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省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取得混凝水泥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出厂证明书上注明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和批准日期。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填写。具体要求如下:混凝土水泥制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为:XK23-00□-000□ K-代表可(Ke);23-发证部门编号;00□-产品编号;000□-生产许可证编号。
水泥制品的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合法生产的必要条件,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生产,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性。
上一篇:共进医药培训资质
下一篇:关于注销办学许可证公告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