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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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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概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核发的,用于管理和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重要依据,...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核发的,用于管理和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重要依据,也是视听节目在信息网络上合法传播的必要条件。该许可证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传播范围等项目分类核发。
该许可证是广电总局用于管理和规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重要依据,也是视听节目在信息网络上合法传播的必要条件。它对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丰富文化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办理条件:
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2. 符合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3. 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和技术标准;4.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场所及人员;5. 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7. 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8. 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但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
办理流程:
吉视传媒最近获得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增项,新证分别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两类业务类别中分别增加了“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这表明吉视传媒可以进入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市场,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互联网视听产品传播的重要资质,对于网络视听产品的合法性具有决定性作用。办理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吉视传媒的成功增项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展示了该许可证对于企业扩展业务范围的重要性。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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