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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10: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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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六条的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第六条主要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以及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需要遵循...
食品经营许可证第六条主要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程序,以及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需要遵循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详细解读:
根据第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这意味着整个食品经营许可的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透明度和效率,并且保护申请人的权益。
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经营区域布局、经营项目、经营期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入场食品经营者主体信息核验情况等。举办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核验并留存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情况等信息,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义务和责任并督促落实,定期对其经营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经营者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通过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或者仅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活动的,取得一个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后,即可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其他经营场所开展已取得许可或者备案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利用自动设备跨省经营的,应当分别向经营者所在地和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跨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活动的,应当分别向经营者所在地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证第六条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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