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07 10:14:59
1914
内容摘要:《山东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山东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照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
第二章 管辖
第十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范围包括: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范围包括:
第十二条 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范围包括: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有权管辖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管辖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第三章 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五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七条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十八条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2. 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3. 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4. 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5. 经营负责人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合格;
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索证档案;7.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卫生许可证的审查与发放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卫生许可证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山东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上一篇:山东电建二公司资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