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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0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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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网站经营性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须取得许可合法经营权的资质证书,也称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该证书由省文化...
网站经营性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须取得许可合法经营权的资质证书,也称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该证书由省文化厅、直辖市文化局审核并颁发,是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准入门槛。
网站经营性许可证主要分为两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而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带游戏的要求注册资金1000以上);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有关情况;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网站经营性许可证的作用在于,只有办理了该证书,才能正常在互联网上经营网络文化产品。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因此,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站经营性许可证是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必备资质证书,申请该证书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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