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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0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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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给食品充氮是否需要许可证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氮气进行包装保鲜,确实需要关注是否需要办理特定...
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如果需要使用氮气进行包装保鲜,确实需要关注是否需要办理特定的许可证。以下是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指导文件得出的信息:
根据2012年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氮气》(GB29202-2012),如果企业计划使用小型专用制氮机生产氮气,并将其用于食品的氮气保鲜生产与使用,那么这里的氮气就被视为一种食品添加剂。按照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食品的氮气保鲜生产与使用。
近年来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调整,使得氮气的生产许可要求发生了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产品部分)》(2018年版),氮气已经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尽管氮气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氮气是以压缩或液化的形式存在,则可能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尽管氮气的生产许可证要求有所放宽,但企业仍需确保使用的氮气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氮气》(GB29202-2012),企业自制的氮气在使用前应当依据标准进行全项检验。
此外,企业在准备申证期间,可以自行检验氮气,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这表明即使不办理生产许可证,企业仍需确保氮气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食品企业在使用氮气进行食品包装时,虽然不必再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仍需关注氮气的质量和合规性。如果氮气是以压缩或液化的形式存在,则可能需要考虑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应当确保使用的氮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可以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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