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06 08:59:37
1803
内容摘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涉密集成业务。
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保密制度完善。
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人员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用于涉密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有专门的保密工作经费。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保密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无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申请单位及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单位母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自2022年9月1日起,国家保密局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审查事权下放工作。除北京市保密局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密局成为下放对象。下放事项包括集成、印制甲级资质申请受理、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和事项变更审查工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由下放地区保密局受理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合格的,由下放地区保密局开展现场审查。书面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单位,国家保密局按照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由下放地区保密局发放资质证书。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保障国家秘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事业单位在申请涉密甲级资质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确保自身符合各项条件。
上一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下一篇:涉密资质取消办理了吗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