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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09: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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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在淄博张店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根据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的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
在淄博张店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根据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的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车辆和技术要求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和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还需配备专用容器等。
2. 停车场地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3. 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机动车辆行驶证、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等。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
3. 受理和办理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受理后,申请人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进程,并在获取审批决定书后完成流程。
如果对办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出了开办道路运输企业“一件事”套餐集成服务。这项服务实现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3项业务同时申报、并联办理、一次发证,大大提升了道路运输企业行政审批便利度和获得感。
此外,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还开展了“跨域通办”服务。这一服务允许企业在淄博成立运输公司时,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申请,由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线好顺佳财税核,实现了“异地受理、属地审批”的模式。
推行交通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后,企业办理完手续后即可申请相关电子证照,实现一站式线上办理。这种做法缩短了办理等待时间和费用,同时也有利于车辆顺利投入运营,避免因未携带车辆证件而产生的各类问题。
通过上述信息,如有需要,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最新的政策和要求。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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