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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5 0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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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境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境外出版物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根据...
《境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境外出版物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主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境外出版物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确保经营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促进健康有益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境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材料
第三条 申请条件
合法资格:申请者应为境外企事业单位、组织或个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出版物合法性:所申请经营的境外出版物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包含违法、有害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作出版:申请者与合作伙伴需在具备合法出版权的基础上合作出版境外出版物。
版权声明:申请者需解决相关版权问题,确保拥有境外出版物的合法出版权。
第四条 申请材料1. 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出版物简介:提供所申请经营的境外出版物的内容概况、版权状况等相关信息。
出版合同:提供与合作伙伴签署的出版合同或协议。
境外出版物样本:提供境外出版物的样本,用于审核和核实。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五条 准备材料根据申请条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第六条 申请递交将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递交至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管理机构。
第七条 审核审批经批准管理机构初审通过后,会进行综合评估和内容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及出版物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如无问题,批准管理机构将颁发境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 缴费注册获得许可证后,申请者需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并按要求完成相应的注册手续。
第九条 年检续展申请者在取得境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和许可证续展。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合规运营持有境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者应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发行内容和渠道等限制要求。
第十一条 版权保护申请者需加强对境外出版物版权的保护,不得侵犯他人的版权。
第十二条 审查监管持有境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者应配合相关机构的审查和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配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经营活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境外出版物的经营活动将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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