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05 09:00:02
3581
内容摘要:兰州市建筑资质公告202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告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
兰州市建筑资质公告
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的规定,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0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为7天,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21室)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电话:0931—845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此次核查的目标是解决建筑企业资质监管、业绩核查以及人员和从业资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违法行为,建立风险可控、规范有序、利企便民的建筑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核查范围包括注册地在兰州市范围内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重点核查以下几类企业:
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2. 出现过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3. 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通报的企业;4. 未按时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或建筑业经济指标统计报送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5. 近2年来发生过资质重组、分立、合并、变更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的;7. 被投诉涉嫌存在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核查部门认为需要启动动态核查的其它情形。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企业主要人员情况,企业办公场所、技术装备情况,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统计数据上报情况,企业是否存在不良行为信息记录等。
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对于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屏蔽。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结束后经复查合格的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行解锁;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撤回并依法注销企业资质。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1年第八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审核、随机抽查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公示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在局门户网站上对核准和不予核准名单进行公告,最终名单以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21室)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中林路1号)咨询电话:邮编:730030
请注意,
上一篇:兰州市体育办学许可证
下一篇:兰州食品小摊贩许可证办理流程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