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8-01 09:23:03
2226
内容摘要:贵州黔西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贵州省黔西南州是一个拥有丰富食品文化和传统手工艺的地方。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当地的食品生产...
贵州黔西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贵州省黔西南州是一个拥有丰富食品文化和传统手工艺的地方。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当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7年发布了《黔西南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域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从源头上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规定。
根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固定生产场所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小作坊以手工制作为主,或者使用少量简单的生产加工工具和简易生产设施,从业人员通常不超过10人。他们主要从事低风险食品的生产,或者采用传统工艺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这些食品通常没有预包装或者只有简易包装,并且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为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办法》第三条规定,对本辖区内允许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目录中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限域销售管理。这意味着这些小作坊生产的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并且不得进入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场所销售。
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属于限域销售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依据是《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试行)》。对于审查通过的小作坊,将纳入“限域销售动态管理目录”,并定期公告,同时报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所有限域销售的小作坊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检验并合格后才能销售。小作坊可以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也可以通过签订产品出厂检验委托协议的方式,委托有能力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产品出厂检验工作。小作坊还需要在其食品包装上标注或粘贴限域销售标志,以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属于限域销售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向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限域销售企业审查表、社区或街道的证明、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企业向社会的质量承诺以及出厂检验委托协议书(企业能自行做出厂检验的除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该《办法》由黔西南州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对《黔西南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限域销售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黔西南州政府在规范和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传统工艺的传承。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黔西南州能够继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食品。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