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7-31 08:52:49
524
内容摘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9月...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均适用本规定。所称的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1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上一篇:建筑工程中降水需要资质吗
下一篇:建筑工程安装资质怎么办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