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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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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南京办学资质办理要求一、基本条件在南京办理培训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确保培训机构的高效运营和学生权益的保障。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
南京办学资质办理要求
在南京办理培训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确保培训机构的高效运营和学生权益的保障。以下是具体的条件和要求:
合法的办学资质:
办理培训机构需要具备教育局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和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
培训机构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指定法定代表人。
固定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
培训机构应当有固定的办学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例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等。
办学场所面积要求在300平方米以上,并且不能超过楼栋的第六层。租赁校舍的租赁期需在3年以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师资力量和教学计划:
培训机构应当聘请具备教学经验和资质的教师,并建立师资库。
教师的资格、从业经历、职业操守、业绩考核等信息应当被记录在档案中。
培训机构还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并按照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以确保教学质量。
财务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转规范有序。
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并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名称预审:
培训机构举办者至属地区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登记。
营利性培训机构至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至民政部门办理。
提交申请材料:
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新设立提供)。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转登记提供),增加文化艺术类培训经营范围的,需提供1、2两项材料。
《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表》及所需附件材料。
举办者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有董事长(理事长)的,还需提供董事长(理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相关艺术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规办学记录、未跨机构兼任记录承诺书。
教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艺术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劳动合同(新设立可补交)。
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新设立可补交),有会计人员的,还需提供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
培训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等。
培训教材、教学计划、招生简章;《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材备案表》。
办学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办学场地的,提交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办学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
办学场所房屋质量鉴定合格证明;办学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的,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300平方米以上的,提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培训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培训预收费专用账户的凭证;预存风险保证金的入账凭证(风险保证金不得低于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转登记提供)。
捐资承诺书(仅申办民办非企业提供)。
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审核:
提交申请:举办者应按照《准入指引》和《南京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试行)》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部门受理: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和初审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补交材料。
材料审核: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实地核验:材料审核通过后,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除核验申请材料相关内容外,还应对培训器材、场所内部设置、视频监控等进行核验,并提出核验意见。对于核验不通过的,现场说明原因。
审核结果: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属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材料审核意见和实地核验意见,同意设立的,颁发《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不同意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举办人并说明理由。
登记注册:
法人资格:
办学许可证的办理:
其他相关证件:
在南京办理培训机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要求,包括合法的办学资质、固定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师资力量和教学计划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具体的办理流程包括名称预审、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和登记注册。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法人资格的确认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办理。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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