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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09: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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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以下是关于预拌粉生产许可证细则的详细说明:总则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XX省内的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条件审查。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
以下是关于预拌粉生产许可证细则的详细说明: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XX省内的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条件审查。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结合使用。
第二条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食品预拌粉。
第三条 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许可范围
第四条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预拌粉是指以谷物粉、乳粉、淀粉、糖等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含营养强化剂),经原料预处理、配料、混合、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用于制作相应食品的产品。
第五条 食品预拌粉的申证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品种明细为其他食品:食品预拌粉(具体品种明细)。
生产场所核查
第六条 生产场所核查按照食品预拌粉用途,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相应类别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要求执行。
第七条 厂房设计、内部建筑结构、人流、物流、气流、排水等应满足食品安全要求,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避免污染、交叉污染、微生物孳生和虫害侵入。依其清洁程度要求一般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作业区之间应有效分离或分隔。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辅料预处理车间(有该工艺的)、配料车间、混合车间、内包装车间及外包装车间等。辅助场所一般包括工器具清洗消毒间、原辅料脱包间、缓冲间、内包材消毒间、仓库等。
第九条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应配置足够数量的非手动式洗手、干手及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和洗手、干手及消毒设施,换鞋(穿戴鞋套)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
设备设施核查
第十条 设备设施核查按照食品预拌粉用途,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相应类别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食品预拌粉生产设备一般包括:预处理设备(有该工艺的)、配料设备、混合设备、包装设备、喷码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与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设备、工器具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不会与食品、清洁剂和消毒剂发生反应,并应保持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 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供排水、送回风、CIP清洗及物料管道等应标明名称和流向。对温度有控制要求的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应严格进行温度控制并记录。
第十五条 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使用专用设施存放,清洁作业区内的废弃物应经独立通道密闭运送。
第十六条 检验设备一般应具有:分析天平、天平、干燥箱、微生物培养箱(有需要的)、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有需要的)、灭菌锅(有需要的)、生物显微镜(有需要的)等。
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核查
第十七条 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核查按照食品预拌粉用途,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相应类别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要求执行。工艺流程应科学合理,并符合相关规定。食品预拌粉生产工艺流程一般包括:原料验收、原料预处理(有该工艺的)、配料、混合、包装。
第十八条 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控制工序,并实施质量控制,制定操作规程。原料验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辅料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配料:配料应实时记录并有复核,防止投料种类和数量有误。混合:应经过充分验证合理确定混合时间,必要时应采用预混工艺保证物料混合的均匀性。
第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实际操作应与工艺文件保持一致。
人员核查
第二十条 企业应加强人员管理,人员要求应符合《XX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
管理制度审查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根据食品预拌粉的用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关于相应类别食品的规定。
其他要求
对于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生产,还应遵循以下要求:
基本生产流程:
必备的生产资源:
生产场所: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产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企业应具备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场所。
必备的生产设备:混合设备;包装设备(如封口机、包装机等)。
产品相关标准: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检验项目:
抽样方法:
以上是关于预拌粉生产许可证细则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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