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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09: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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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上海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流程和要求在上海办理办学许可证,办理条件合法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办学机构需要有一个合法的名称,并且具备必...
在上海办理办学许可证,
合法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办学机构需要有一个合法的名称,并且具备必要的组织机构。
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举办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需要有党团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
依法制定的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需要有依法制定的章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符合条件的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监事会成员名单:需要有符合条件的拟任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监事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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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需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必要的设施设备、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需要有必要的设施设备、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符合条件的拟任专职负责人:需要有符合条件的拟任专职负责人。
符合条件的拟任专职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需要有符合条件的拟任专职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名称申报或名称审核:培训机构举办者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前,应当根据所设立的培训机构的机构属性,至相应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名称自主申报,或者至相应的属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名称审核。
设立申请:已办理名称自主申报或名称审核的举办者,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的,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举办者按照属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审批部门应依法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回执;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行政审批部门组织力量对申请材料和办学现场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设立的书面决定,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公告:对于通过审批、准予设立的培训机构,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的属性、名称、地址、培训类别、培训形式、培训内容等信息。
法人登记:经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场地要求:教学场所面积大于200平米,使用面积150平以上,教学面积占总面积的2/3(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期限3年以上/自有提供房产产权复印件)。
启动资金:100万起10%保证金,这笔钱是需要在开户打入公司账户(验资户)去的,直到许可证拿到才能转出来。
从业人员:
以上信息提供了在上海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基本流程和要求,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的咨询服务公司,获取最新的相关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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