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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9: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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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是指企业在生产特定产品前,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过程和规范。这一过程确保了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
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是指企业在生产特定产品前,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过程和规范。这一过程确保了生产企业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以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以下是详细的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
一、申请阶段
填写申请表:
提交相关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环保、卫生证明等相关文件。
初审:
二、受理阶段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三、现场审查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
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
审查部组织审查:
审查部在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
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审查组责任:
四、样品检验
送样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
五、汇总、审定、发证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定:
发证:
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
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六、监督检查
定期监督检查:
违规处理:
七、试生产
试生产规定:
企业可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
试生产的产品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若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终止办理生产许可决定或不予生产许可决定,企业应立即停止试生产。
八、持续合规
保持生产条件:
自查报告:
九、法律责任
违规处罚:
十、附则
个体工商户管理:
实施细则:
生效日期:
通过严格的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能够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和管理,确保符合各项要求,顺利获得和保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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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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