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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9: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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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东莞道路营运许可证办理流程东莞道路营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分为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网上办理流程申请: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受...
东莞道路营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分为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
申请: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受理,并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反之,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审批小组审查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制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不予通过的,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申请人根据相应的经营范围到各镇街(园区)交通运输分局窗口(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办事中心、各中心镇、清溪镇、沙田镇(虎门港)、松山湖(生态园)交通运输分局窗口(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反之,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审批小组审查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将制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不予通过的,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各镇街(园区)交通运输分局窗口(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办事中心、各中心镇、清溪镇、沙田镇(虎门港)、松山湖(生态园)交通运输分局窗口(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车辆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
驾驶人员条件: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东莞道路营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条件和所需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调整,因此在办理前建议及时咨询相关的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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