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资质人员配置要求
煤矿企业的资质申请和维护需要满足一定的人员配置要求。
一、公司净值- 一级:一亿以上- 二级:四千万以上- 三级:八百万以上
二、施工人员数量- 一级:矿山工程专业12名以上,机电类专业3名,且均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矿山工程专业10名以上,机电工程专业2名,均为注册建造师- 三级:矿山工程专业4名以上,机电工程专业1名以上,均为注册建造师
三、技术人才- 一级:技术主管具有10年经验及高级职称,矿冶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名- 二级:技术主管具有8年经历及中级职称,采矿工程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5名- 三级:技术主管具有5年经历及中级职称,矿冶类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名
四、建筑工地管理员- 一级:不少于50人- 二级:不少于30人- 三级:不少于15人(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员等)
五、技工- 一级:中级以上工人不少于150人- 二级:中级以上工人不少于75人- 三级:中级以上工人不少于30人
特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煤矿必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一线采煤、掘进、巷修等员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管理人员证件配备- 五职矿长必须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并在贵州依法设立的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安全生产管理员证资格,取证后方能任职- 工程师还需持有处级以上工程师证- 各部门需设立部室,分管工程师、技术员等
二、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要求- 现行要求除涉爆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以外,其余特殊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并获取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三、其他要求- 煤矿新建、技改、复工复产等情况,验收时证件及人员配备必须对应,且配备达到相关要求- 每月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对煤矿进行例行检查及监管,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必须完善
煤矿企业资质申报及审批
煤矿总承包资质在建筑行业的资质标准中属于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范围,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资质申报办理部门不同:
- 一级及以上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二级及以上资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级由县级建设局审批
三级资质人员要求- 建造师: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工程业绩-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在满足上述人员要求,且净资产在800万元以上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资质申报办理的要求。在相关部门审核材料通过之后,可以领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证书。
煤矿企业在资质申请和维护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技术人才、建筑工地管理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同等级的资质有不同的人员配置要求,企业在申报资质时需仔细对照要求进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