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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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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保险代理机构许可证的获取是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重要凭证。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设立保险机构必须经过保监会的批准,...
保险代理机构许可证的获取是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重要凭证。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设立保险机构必须经过保监会的批准,并办理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随后才能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此开展保险业务。
中国保监会负责统一设计、印制、发放、扣缴、收缴或吊销保险许可证。许可证的颁发遵循一定的程序,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保险公司的筹建机构完整开业申请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将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前的有效期内。如果超过6个月有效期而不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则许可证不再有效。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正当理由逾法定期间未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许可证将自动失效。
保险类机构在解散、被依法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需要向中国保监会缴回保险许可证。同时,如果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保险类机构需要在收到或领取新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将保险许可证原件放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以备查验。如果提供虚假或隐瞒情况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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