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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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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办理涪陵区的办学许可证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步骤和要求。根据最新的信息和法规,以下是办理涪陵区办学许可证的详细指南:一、适用范围办学许可...
办理涪陵区的办学许可证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步骤和要求。根据最新的信息和法规,以下是办理涪陵区办学许可证的详细指南:
一、适用范围办学许可证的申请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二、事项审查类型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属于前审后批的类型。这意味着申请者需要先通过初步审查,然后再经过最终的审批程序。
三、审批依据审批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设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17〕1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受理、决定机构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是负责受理和决定办学许可证申请的机构。
五、数量限制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没有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申请者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设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17〕1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才能申请设立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学校。
七、
八、申请材料目录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设立申请材料:包括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董事会或理事会决议、《涪陵区民办教育办学审批登记表》、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构成、职责和权限、学校章程(内容应包括总则、学校基本情况、组织管理、党的建设、资产和财务管理、教职工和学生、变更和终止、附则等章。如为股份制学校,应明确股东构成及股权比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事会及其他监督机制的建立情况、党的建设在章程中应有专章规定。
办学场地资质材料:包括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
校长、财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教师名单及职业资格证明文件、所有人员征信承诺。
九、申请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办理基本流程1. 举办者向区教委提出正式设立申请。
区教委对申报材料及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
评估通过后,区委教育工委会、区教委主任办公会审核研究评审结果。
审核通过后,区教委行政批复,颁发办学许可证。
十一、办理方式可以通过窗口受理或网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
十二、办结时限法定时限为9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办学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审批结果审批结果包括批文和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十五、结果送达申请人可以在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顺江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6号综合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十六、举办者权利和义务1. 权利:
举办者提出设立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设立的权利。
举办者对设立审批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审批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举办者有权查阅审批机关做出的准予设立许可决定。
举办者对设立审批实施机关做出的不予设立许可的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举办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举办者对于设立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举办者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举办者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七、咨询途径可以通过涪陵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6号综合窗口进行咨询,联系电话:。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教委机关政务服务中心403窗口)。
十九、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顺江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6号综合窗口。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或窗口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办理涪陵区的办学许可证。如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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