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7-22 09:17:29
1570
内容摘要: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而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则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母公司在获得所在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其在本省或外省的子公司并不能直接利用该许可证。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个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都需要依照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因此,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需单独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如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相关证明。此外,根据《好顺佳财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则需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主要取决于持有的许可证类型,同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各子公司需根据自身情况单独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上一篇: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类别
下一篇:厂家生产资质申请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