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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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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发生在国家对某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背景下,通过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
行政许可的特征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
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无许可。这意味着行政相对方必须主动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这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不仅仅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的判断,更是一种赋予或确认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特定事项的设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
通过上述特征,更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这种调控方式有助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同时也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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