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资质认证机构概述
陕西省的资质认证机构主要负责各类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
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是一个专业的认证认可机构,提供多种认证咨询服务。该协会的联系方式如下:
- 咨询电话:,87291424,87290659,87299220- 办公地址:未央路与玄武路十字南100米路东,二号线大明宫西地铁C口向南100米
明辉盛达集团
明辉盛达集团是一家集施工、设计、监理、勘察于一体的服务平台,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以下是该集团的相关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根据明辉盛达集团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资质认定的一些关键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第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以下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 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2.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3. 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4. 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5. 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第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 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的要求,完成对申请人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认定期限内,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将技术评审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由于申请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除外;4. 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采取书面审查或者现场评审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2. 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3.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4.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5. 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
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或者发生变更的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实施。
综合类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根据明辉盛达集团的另一份资料,综合类检测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2. 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3. 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审核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4. 检测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室内环境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化学分析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建筑节能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5人;5. 具有与开展相应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6. 检测机构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有健全的技术规程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有效的执行建设方委托制度;计算机软件管理。
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试验室应满足下列条件: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2. 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3. 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4.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5. 见证取样检测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通过以上信息,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能够提供科学、准确、公正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