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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08: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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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办学许可证分教点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在当前的规定下,开设办学许可证分教点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且遵循特定的流程。办理条件办学许可...
在当前的规定下,开设办学许可证分教点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并且遵循特定的流程。
办学许可时间和信用等级:在申请分教点之前,办学主体需要在某个区取得办学许可,并且该许可至少已经存在两年以上。一年内无投诉,办学行为规范,办学信用等级评价达到A级。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议:新增分支机构(教学点)与专任教师的数量要求不少于2名,同时需要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同意。
资金和场所要求:每增加一处分支机构(教学点),监管账户留存最低额增加5万元。培训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需达到房屋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租房合同不少于三年。
安全设施:学校安装监控设备,覆盖整个教学和管理区域,各类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健全,有与职安全保卫人员。
筹设申请:开办者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提交筹设申办报告(包括开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不管理使用、)。
提报材料:同意筹设的民办学校,开办者应当向批准机关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备案申请书、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理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现场验证:教育局牵头,公安消防、工商、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与家组对现场实地考查,经综合评审,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意见。
批复意见:对做出批准决定的分支机构(教学点),发放办学许可证件,并公示。
分支机构(教学点)的标识:分支机构(教学点)出示悬挂经教育局盖章的办学许可复印件,并注明分支机构(教学点)校区地址。
办学行为规范:分支机构(教学点)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在经批准的办学地址开展培训活动,并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接受年检和信用等级评价:分支机构(教学点)接受教育局年检和信用等级评价,成绩一并纳入学校本部成绩。
遵守法律法规:办学场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基本条件。
确保资金到位:办学资金证明是办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
符合消防要求:需要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师资配备: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办理办学许可证分教点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的过程,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具体条件,并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仔细准备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且确保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以免因不符合要求而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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