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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09: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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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制度模版一、前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数字化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
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制度模版
一、前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数字化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公告》,特制定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制度模版。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二、电子证书的申请与发放
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在好顺佳财税或“浙里办”APP上注册账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审批通过后,许可机关将发放电子证书,不再提供纸质版许可证。
电子证书的下载与打印 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好顺佳财税查看办件结果,并下载电子许可证。
申请人可自行打印电子许可证,用纸为普通A4纸,确保文字及图案清晰,无明显墨点。
三、电子证书的公示与使用
公示要求 食品经营主体应将电子许可证纸质版张贴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或直接将下载的电子许可证PDF版投射至经营场所的电子屏幕。
鼓励餐饮食品经营者以“一店一码”的形式单独将集成码进行公示,方便集成码扫码应用。
使用规范 食品经营主体应经常性通过浙里办“扫一扫”电子许可证书右下方的集成码,查看企业日常管理、风险预警提示、社会监督、社会评价等信息,并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维护更新。
公众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一扫”集成码,参与开展社会监督、公众服务等业务,查看食品安全政策资讯等信息。
四、电子证书的管理与维护
信息变更 若食品经营主体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电子证书。
变更许可证信息后,应及时更新替换电子屏幕展示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证书注销 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的,其电子许可证书同步注销。
食品经营者应从注销之日起停止使用电子证书,并及时通知相关监管部门。
五、法律责任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电子许可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经营者应确保电子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使用过期或无效的电子证书。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若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
以上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制度模版,希望各食品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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