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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1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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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非行政许可概述非行政许可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这类审...
非行政许可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这类审批事项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一度被代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在法律规定中,它被列为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
中国过去法律只有行政审批而无行政许可的概念。自2003年8月27日行政许可法公布后,该法第二条对行政许可的含义作了明确界定,同时第三条又规定了不适用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这说明行政许可法只调整部分行政审批行为,即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行政审批。2004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62号),公布保留了2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但是这两个法律文件,均未对什么是非行政许可审批作出定义。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形式主要包括审批、审核、核准、核查、同意、确认、验收、验证、备案、年审(检)、登记、会审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国务院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陆续取消和调整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但一些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又先后设定了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既有属于政府内部管理事务的事项,还有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2014年4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按照统一要求,分类处理,分步实施,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2014年8月23日,中央编制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再次强调,2015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都将被消灭,不再开后门,不再保留灰色地带 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郑重宣告,'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个历史概念,今天就彻底终结了!。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在金融领域,为了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非银机构)监管,稳妥推进对外开放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许可与监管制度有效衔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调整了部分事项准入条件,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并完善了相关行政许可规定。
非行政许可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概念,涉及到政府内部的各种审批和管理活动。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逐步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的政府管理方式。在金融领域,非行政许可的应用体现在通过制度创新和监管改革,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和服务质量提升。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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