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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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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好的,以下是关于宜兴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相关信息: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
好的,以下是关于宜兴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相关信息: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二、办理材料1.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2. 食品经营许可正本、副本;3. 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信宜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办理地点信宜市迎宾路玉都公园西侧市公共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无
八、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注意事项1.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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