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7-13 10:14:54
5437
内容摘要: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概述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也称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是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的重要资质。根据相关法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也称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是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的重要资质。根据相关法规,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向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这种许可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则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提供者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专业人员和设施: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专业知识:拥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形式审查: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核与审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批准的,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领取证书: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企业在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供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提供的药品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禁止发布特定药品信息: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药品广告需经过审查批准:发布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注明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是企业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所必需的资质,申请前需确保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
上一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下一篇:五华区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