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7-11 09:52:45
2779
内容摘要:如果您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丢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该证明文件丢失,持证企业需要在许...
如果您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丢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如该证明文件丢失,持证企业需要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
同时,国家药监局在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了新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对于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包括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的申请人,都应当按照新的办法进行办理。在办法施行后,已经受理但尚未批准的药品生产许可申请,也应当按照新的办法进行办理。
如果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应当将《药品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发证部门进行缴销。这是为了保证药品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监督检查和风险处置。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