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不少企业将发展目光投向国外,国内不少企业为了发展国外市场,选择转为外资企业,但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今天顺兴发深圳注册公司小编就个大家说说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需要什么条件,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在转型后,所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的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相关规定。涉及特殊项目,还要得到省级机关批准。
4、外国(地区)(含港、澳、台)投资者可以以增资或转股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
5、依法登记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
6、经营范围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
内资企业怎么转为外资企业?
1、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及批文的复印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向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3)《批准证书》及批文原件;
(4)转让方与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6)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
(7)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8)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应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受理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核准的,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回转给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核驳的,将资料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
不过,不是提出了申请就转为外资企业的,影响的因素也还有很多。内资企业想转为外资企业的话,还要先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然后就是准备充分的证据资料,最后才是走流程。如果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