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顾问1](https://www.haoshunjia.cn/m/images/guwen1.png)
![工商顾问2](https://www.haoshunjia.cn/m/images/guwen2.png)
![工商顾问3](https://www.haoshunjia.cn/m/images/guwen3.png)
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6-02 10:26:36
707
内容摘要:我应该去哪个部门?那在你的宅基地注册公司有什么条件呢?如果注册公司假设100万元,认购基金需要多少钱?要花多长时间,多少钱?苏州宅家能否注册公司苏州是全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我应该去哪个部门?
那在你的宅基地注册公司有什么条件呢?
如果注册公司假设100万元,认购基金需要多少钱?
要花多长时间,多少钱?
苏州宅家能否注册公司
苏州是全国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发祥地,国土面积平方公里。那么苏州是否也可以买卖宅基地,对宅基地进行有偿优惠?接下来,请大家阅读《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苏州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
根据最新的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苏州不在试点地区,因此不能买卖宅基地。
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行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全市农村村民自建住宅房屋(含附属房屋)使用宅基地,包括新建、搬迁、改建、扩建房屋使用宅基地。
第三条宅基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第四条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省级开发区的农村村民申请使用宅基地的,应当采取预拆迁方式,按照拆迁规定先行补偿,以固定销售房屋安置。
第六条农村村民在市和县级市(区)的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省级开发区以外建设住宅,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原有住宅
基地、村空闲地和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土地。
第七条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拆迁补偿,以固定销售住房安置。对因社会公共事业和经济建设需要,在市、县级市(区)城市规划区外、镇规划区外成片开发使用宅基地的,通过建设定销房(农民公寓)等方式予以安置。
第八条已规划整体搬迁的农民居住区村庄建设发展,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储备宅基地,由政府置换或者征用为国有土地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加强进城农民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产权管理,切实维护进城农民合法权益。
(一)进城农民的房屋可以出售给符合享受宅基地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符合规划的,宅基地也可以征用为国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评估价的40办理出让手续并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入市交易。
(二)镇可设立农民住房置换中心,由农民住房置换中心对因区位因素暂时无法交易的农民在支付部分预付款后取得的房屋进行收购储备,余款在房屋交易后一次性付清。
(三)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自愿退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与自己购买的农民公寓用地置换。
第十条享受宅基地的人只能是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其中,参军入伍、复员回迁、刑满释放、求学回迁、结婚迁入等人员可享受,其他移民不享受。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十一条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县级市人均耕地1/15公顷以下的户均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且已婚
子女共同居住且总人数6人以上(一个子女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申请搬迁、改扩建房屋时,按上述标准核减宅基地面积。
(三)农村村民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婚子女(超计划生育子女除外)或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子女(超计划生育子女除外)均为农业户口,其中一个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该户现有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可单独安排宅基地。
(四)农村村民因征地同时具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一处宅基地的标准,只安排一处宅基地。但该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已婚子女(超计划生育子女除外)或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子女(超计划生育子女除外),其中一个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该户现有宅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确需分户形成的其他农村村民(已婚须含完整家庭成员)均为农业户口的,可分户单独安排宅基地。
(五)一户农村村民全部为非农业户口,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原地改建。
(六)购买农民农村村民住房的,应当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上一篇:苏州市申请注册公司
下一篇:苏州英国公司注册哪家比较靠谱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