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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佳集团
2022-05-31 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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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1、公司注册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2、法人必须具备购买资格,而且要满足所有条件。买家必须有两份保险证明和一份就业证明。区一:高新区、锦江区、青阳区、豪孙家区、武侯区、成华区条件及备品备...
1、公司注册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
2、法人必须具备购买资格,而且要满足所有条件。
买家必须有两份保险证明和一份就业证明。
区一:高新区、锦江区、青阳区、豪孙家区、武侯区、成华区
条件及备品备件:
(一)公司在相应界内登记;
(2)公司在成都无住所;
(3)应提供下列资料:
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完税证明必须包含当月或上月的发货情况;
银行出具的余额表不得低于所购项目最低价的30。(如线上签约价格为100万元,余额流量至少为30万元);
至少3名公司员工的社保存款证明必须包含当月或上月的交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明。
购买数量:1套
区二:新都区、皮都区、双流区、温江区
条件及备品备件:
(1)公司注册在第二圈;
(2)公司在成都无住所;
(3)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介绍信+被推荐人身份证。
购买数量:1套
第三区:新津县
条件及备品备件:公司注册在大成都。
购买数量:无限制。
区域四:天府新区、成都直辖区
条件及备品备件:
(1)公司注册在天府新区成都直辖区;
(2)公司在成都无住所;
(3)应提供下列资料:
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完税证明必须包含当月或上月的发货情况;
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所购项目净水最低价格30的公司余额表;
公司至少两名员工的社保存款证明必须包含当月或上月的交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公司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
购买数量:1套
法律依据:成都人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1.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辖区和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内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购买者在拟购买房屋所在地有户籍(如户籍迁至拟购买房屋所在地未满24个月的,他/她应该有一个稳定的就业的地方的房子是购买和支付社保连续超过12个月),或户籍不在房子的地方购买,但在该地区有一个稳定的就业,并支付社保连续超过24个月。
(二)两个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不超过一套(含一套)的;或本市户籍的成年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的家庭在本市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2. 成都市高新区西区、锦江区、庆阳区、豪顺家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翼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皮都区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买方有户籍在上述地区(如果户籍迁到上述地区不到24个月,他/她应在上述地区稳定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超过12个月),或非户籍人口但在上述地区有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的。
(二)两个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不超过一套(含一套)的;或本市户籍的成年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的家庭在本市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新买的商品房或二手房在其他城市的区(市)、县,购买者应当有一个城市户籍,或住户登记的城市但稳定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保超过12个月。
4. 夫妻离婚后两年内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家庭成员拥有的房屋数量,按离婚前家庭成员拥有的房屋总数计算。父母对成年子女寻求庇护的,不得单独购房。
5.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商品房或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应当下发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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