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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11: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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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成都至渠县可在狮岭站乘车,票价105元成都中介公司渠县注册费30余房主疑被中介套路骗百万,成都警方立案调查房东急需用钱委托中介卖房。中介不仅承包房屋装修,还提前给出了几十万元的首付。这么美的东西...
成都至渠县可在狮岭站乘车,票价105元
成都中介公司渠县注册费
30余房主疑被中介套路骗百万,成都警方立案调查
房东急需用钱委托中介卖房。中介不仅承包房屋装修,还提前给出了几十万元的首付。这么美的东西真的存在吗?
近日,四川卖家毛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他于今年1月与四川众诚优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优佳”)签订合同,以118万元的价格出售他和妻子名下的一套房产。
合同约定,中诚友家在4个月内出售该房产;如果到期未出售,公司将提前支付房款。毛先生称,公司当时承诺,在找到买家之前,业主可以先拿到几十万元的“首付款”,但需要将其中23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转入公司财务人员的账户。
4个月转瞬即逝,中城友家承诺的房子免费装修一直没有兑现,买家也不见踪影。由于合同到期,中城友家提出低价出售房屋。这时,毛先生觉得骑虎难下。“如果同意低价卖房,就会再损失10万甚至更多的房子。”
最终,毛先生只能等待合同到期,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房屋。但此前支付给众诚优佳的23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无法收回。为了还贷,他还“补偿”了几万元利息。
澎湃新闻了解到,仅在成都,像毛先生一样卷入中城优家出售“陷阱”的就有30多人,这些房主未收回的押金总额超过500万元。在他们看来,中城优佳编造优厚条件诱使其签订未履行的买卖合同,并从中套取高额定金,涉嫌合同诈骗罪。
5月27日,成都市锦江区金冠驿派出所正式以“合同诈骗”对此事立案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5月27日发布的立案通知书。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委托中介卖房,房东却签了贷款
合同
34岁的毛先生家住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今年初,由于个人经济原因,他急需变卖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房产。毛先生说,成都安家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家公司”)中介赵丹(化名)主动联系他,称可以委托众诚优佳出售,并立即获得“首付”。
赵丹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说法。她说,当时公司向房东承诺四个月内出售房产;如果没有,则按合同价格购买该房产,并向业主支付剩余房款。
1月18日,毛先生夫妇与众诚优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众诚优家向房主支付66万元作为购房首付款。毛先生夫妇收到首付款后,需向众诚优家支付23万元风险保证金,这笔钱已包含在购房款中。合同期内,若房主违约,23万元风险保证金归中诚优家所有;反之,如果公司违约,将双倍向毛先生支付定金。
澎湃新闻注意到,合同约定该房产价格为118万元,乙方中诚优家保证四个月内出售房屋,且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毛先生说,签完合同后,他们就把房产证交给了公司。
签订买卖合同当天下午,毛先生夫妇就被中介带到成都蜀都公证处签订了授权书,其中包括委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事宜。毛先生说,当时还有一位姓梁的女士在那里。“她是成都一家典当公司的工作人员,中诚优家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典当公司和他们是一家人。”
不过,梁女士在接受澎湃新闻电话采访时否认了自己与众诚友嘉的关系,称自己只是借款人。至于这单业务如何联系,她表示不便透露。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借款合同显示,1月18日,毛先生与妻子签订了一份66万元借款合同,期限半年,月利率66万元。之后,毛先生的
该房产尚有抵押未结清,实际到账贷款金额51万元。当时,毛先生并没有意识到支付“首付款”的义务本应由众诚优佳履行,但在借款合同主体中并未体现,这也为后续纠纷埋下了伏笔。
毛先生夫妇与贷款人梁某签订的借款协议
1月26日,毛先生收到梁某两笔共计51万元贷款。中诚优佳在收到首笔贷款23万元后,以约束业主履行合同为由,要求毛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保证金23万元。“如果不付款,我们就违约了。”毛先生说。
毛先生开具的付款凭证显示,他于1月26日中午将23万元转账至众诚优佳财务人员易某某的招商银行账户,当天就收到了公司盖章的收据。约一个小时后,他收到梁某转来的剩余28万元贷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与前述借款合同同日签订的还有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毛先生与梁女士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成本及利息全部由众诚优家公司承担,但若房东因个人因素违约,则需承担相应的资金成本及利息,定金不予退还。
毛先生夫妇与众诚优佳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借款合同设定的利息本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由公司承担。
毛先生当时认为,即便4个月后房子没有找到买家,众诚优家也会垫付约定的118万元全额房款,支付前期贷款的全部利息,返还“风险保证金”,几乎是保底买卖。此外,中城优家还承诺为毛先生的房子提供免费装修。
30余房主联名维权,500多万存款难讨回
4个月时间一晃过去,毛先生却没有等到装修好房子,买下自己房子的下家。毛先生告诉澎湃新闻,4个月的时间里,他多次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询问销售进度,但对方一直表示还没找到。
毛先生意识到众诚友家可能没有演出
履行先前合同的能力。工商资料显示,众诚优佳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在成都市锦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管理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实收资本及人员规模不详,参与人数为0。
中城优家工商资料截图
合同即将到期时,中城优家突然向毛先生提出了低价寻找下家的方案。此时的毛先生已经失去了信心。他提出取消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这时我才意识到,如果低价卖掉房子,会损失更多的钱,而他们无力偿还贷款和利息。”
无奈之下,毛先生只能等到与众诚优家的合同到期后,通过另一家中介将房子卖掉,并于5月10日还清之前的贷款和利息。但此前支付给众诚优佳的23万元风险保证金无法收回。
仅在成都,像毛先生一样陷入中城优家销售套路、定金至今难以收回的就有数十人。一些房主还开始与中城友家提起民事诉讼。截至目前,已有30余名房主建立维权群,联合向公安机关报案。据不完全统计,这些房主尚未收回的押金总额超过500万元。
毛先生等房主认为,众诚优家在明知自己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编造优厚条件诱使其签订未履行的买卖合同,并从中套取高额定金,涉嫌合同诈骗罪。
另一位受访房主告诉澎湃新闻,在报案前,他们曾多次找中诚优家协商,但对方坚称公司经营不善,无法返还定金。
业主何女士向澎湃新闻出示的沟通记录显示,中诚优佳董事长杨辉解释称,“公司因经营不善和政策影响造成严重亏损,但我们没有逃脱,正在积极面对。”杨辉还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打工程款,以弥补此前已交定金房东的损失
这让一些通过诉讼维权的房主感到担忧。即使他们胜诉,最终判决也未必能执行成功。
涉事公司回应将赔偿损失,成都警方以合同诈骗立案调查
那么,最初向毛先生等人推荐众诚优家的安家公司中介人员与前者又是什么关系呢?
安家公司前员工赵丹告诉澎湃新闻,两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其实是同一批人,安家公司负责开店,寻找紧急卖房的房主,指导他们与众诚优家签订合同。
工商资料显示,安佳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在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现已注销。工商资料变更信息显示,安佳公司原股东马先军曾任中城优佳高管。2020年11月退出中城优佳后,今年1月出任安佳公司执行董事。
安家公司工商信息截图
澎湃新闻获得的部分安家公司和中城优家内部人事任命文件显示,两家公司董事长均为杨辉。1987年出生的杨辉是四川渠县人。2017年8月,她因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赵丹告诉澎湃新闻,买卖合同签订后,打算买房的下家几乎很难找到,公司无力支付房款,连定金都退不了。
不仅如此,包括赵丹在内的多名员工也被拖欠工资。赵丹和同事到公司讨回工资,未果。“我说要提供证据举报他们,他们还会威胁我们,说我们随便起诉,如果他们被捕坐牢,我们也是诈骗的帮凶。”赵丹表示,她愿意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7月14日,澎湃新闻电话联系中诚优家负责人杨辉。他解释说,受房贷利率上调等政策调控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问题。目前确实无力返还定金。“对于涉事房主,公司表示歉意。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情。”
对于此前存款的去向,杨辉表示,
保证金基本用于公司日常运营。裁员后,中城优佳目前约有20名员工。杨辉说,目前公司正积极开展新房销售、不良资产收购等业务,力争在一年半内赔偿历届房主损失。
中城优家负责人杨辉与房东沟通截图
澎湃新闻了解到,5月27日,成都市锦江区金冠驿派出所正式以“合同诈骗”对此事立案侦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经侦大队协助调查。
7月14日中午,澎湃新闻致电晋江分局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田某,但对方婉拒了采访要求。澎湃新闻还从多名房主处了解到,警方近期仍在调查,向受害者核实案件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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