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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1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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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风险警报!注册地与实际不符可能会影响诉讼企业诉讼权利的行使一直以来,诉讼周期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才能实现。在司法程序中,造成时间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送达问题。公司注册地址与实...
风险警报!注册地与实际不符可能会影响诉讼企业诉讼权利的行使
一直以来,诉讼周期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才能实现。在司法程序中,造成时间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送达问题。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营业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在实践中很常见,这给法院送达文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应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地方法院已经开始与当地市场监管试点合作,共享数据,本文整理已对您即将实施的“企业地址通知承诺服务”区域的文件,企业的注册住所或将成为其默认的交付地址,由于该政策预计未来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当事人可以提前加强管理。我们的服务方式也能尽快消除长期存在的障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更快地实现。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司法实践中,对送达地址的确认和送达是一个困难的问题。
01
现状
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上海、北京、广州和成都的法院已经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合作,共享数据。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企业注册阶段建立服务地址通知承诺制度”等措施,消除服务方式中的长期障碍。特别是在2020年,上海、北京法院联合发布文件和两市市监督局,逐步明确以工商注册地址作为法院送达地址。
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市场主体法定文件交付地址承诺确认工作实施意见(试行)》(2020年4月10日)规定,企业市场主体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变更、办理备案登记等业务其中,户口所在地是依法以默示方式确认的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
上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及承诺履行相应责任(试行)》(2020年X月X日)规定,承诺向企业网上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依法以企业登记所在地为默认送达地址。
作者预测,这一措施将在主要城市试行一段时间,然后逐步覆盖全国。
02
的解释
一直以来,诉讼周期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往往需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才能实现。在司法程序中,造成时间延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送达问题。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营业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在实践中很常见,这给法院送达文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公司因为没有收到法院文件,没有参加审判(如:缺席判决等),导致司法权利的丧失,造成巨大的损失。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工作的若干意见》,该规定规定,企业逃避送达诉讼文书或未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确定其工商登记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根据该规定,如果企业登记的地址不实或变更后未进行备案,可能会影响被诉企业诉讼权利的行使。因此,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合作建立服务“企业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审理市场监管机构的企业注册信息,服务于诉讼,如果不能送达,除了不可抗力和事故,企业或者其他形式的市场主体本身没有过错的,由人民法院送达,市场主体等企业应当承担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03
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制度的逐步实施,公司注册地址将成为默认的服务地址确认将是一种趋势,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
(一)现有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营业地址不一致的,应尽快纠正;
(二)新设公司应尽量保证注册地址与实际营业地址一致;
(3)实际登记地址与实际营业地址不一致的,应尽量保证登记地址具有良好的文件传递机制,避免影响诉讼权利;
(4)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对登记机关留存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人的管理。
以下是已实施或即将实施“企业地址通知承诺制度”的区域文件的部分整理,以供参考:
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动企业等市场主体确定送达法律文书承诺地址的实施意见(试行)
1
本意见适用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本市注册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送达诉讼文书、行政文书等法律文书。
2
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向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变更和备案登记业务时,其登记住所应当为默示承诺确认的法律文书依法送达的地址。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可在北京市企业登记电子窗口服务平台“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一栏填写其他地址。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为承诺确认地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优先以市场主体自己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准。
3.
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等市场主体网上确认承诺前,将确认承诺的内容、要求和法律后果告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4
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应当确保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真实、准确,确保及时有效地收到法律文书。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确认法律文书后,应当及时变更送达地址。更新前,人民法院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承担。
5
同意申请电子服务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应当在北京企业电子窗口服务平台上登记法律文书服务地址“企业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视为其已确认的电子服务地址,人民法院应当优先使用电子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参与诉讼后,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可以确认的送达地址具体案件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填写确认的服务地址,和人民法院应当服务于服务地址确认的服务地址的确认。如果一个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地址为服务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由诉讼代理人确认在特定情况下应视为主体的地址服务。
7
不接受人民法院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的向企业或者其他市场主体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但不可抗力、事故或者企业等市场主体证明无过错的除外。法律文书视为送达。如果是电子服务,法律文件的日期到达特定系统的人谁是服务的服务日期;如果法律文件直接送达,应当送达的日期是在地址;如果法律文件的邮件,文件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多种送达方式同时使用的,以最后有效送达的日期为准。
8
企业等市场主体对其承诺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不支持一个企业提出的任何异议或其他市场实体未能及时和有效的方式接收文档由于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服务地址地址,未能及时更新服务地址,或拒绝签署收据。
9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政府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及时推送数据信息。
10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布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承诺内容。
11
《意见》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解释、修改。
该意见将于2020年4月10日生效。
2.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实施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试行)
1
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诉讼文书服务效率,加强企业事后监管,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意见。
2
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向在上海注册的各类企业和分支机构送达诉讼文书,适用本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参照本意见执行。
3.
市场监督部门在本市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等登记业务或者申请年度报告时,应当告知企业填写送达诉讼文书地址和承担相关责任的内容。企业获悉上述通知后,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填写本企业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送达地址收到诉讼文件的及时有效负责。
4
承诺企业网上填写送达诉讼文书地址,依法以企业登记所在地为默认送达地址。同时,可以提供替代服务地址,企业填写的电子邮件信息为服务电子地址。
5
承办企业应当保证填写的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真实、准确,能够及时、有效地收到诉讼文书。
6
承办企业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变更,以确保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7
承揽企业参加诉讼后,可通过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向法院再次确认本企业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
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当公示企业是否填写送达诉讼文书地址和是否作出责任承诺。
9
如果法院未收到送达企业确认的诉讼文书地址,则不可抗力、事故或企业除外船舶所有人证明无过错的,视为已送达。直接的服务,服务过程的日期记录和文档在地址日期应视为服务;如果文档有邮件,日期的文档返回给法院应当日期服务;如果这封电子邮件是由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到达企业电子邮件系统的日期为发送日期。多种送达方式同时使用的,以最后送达的日期为准。
10
企业确认的送达地址未按有关程序及时有效收到诉讼文件的,可以自行承担责任,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
1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设立了相应的版块,企业可通过该版块在线填写或变更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信息。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上海市法院的政府信息数据交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企业填写或变更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数据及时推送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12
本意见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和修订。《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3.广州市政府关于在企业登记阶段实施企业服务地址通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1
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本市办理设立、变更、备案登记时,应当填写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其登记住所为送达诉讼文书的默认地址。
2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确认电子送达地址的,法院优先受理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如诉讼文件已以电子方式送达,则不以其他方式送达。
3.
工商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应当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送达地址收到诉讼文书的及时有效负责。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法院将文件寄至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而未收到除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工商企业或个人证明无过错外,送达视为已送达。
4
信用广州网将对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是否填写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作出责任承诺予以公示。
5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将企业填写或变更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数据推送至广州市信息共享平台,市法院可通过该平台实时获取相关数据。
4. 成都市法院和市场监督局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共享25项数据
成都商报
2018年11月,市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达成共识,初步决定共享25项数据,方便市场监管,节约司法成本。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合作,促进更多数据共享。”
作者:沈浩办公室
秦华谊兄弟,
助理刘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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