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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14: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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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快看美女!眉山查处2021年度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预防和减少消费合同纠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2021年重点消费领域十大不...
快看美女!眉山查处2021年度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预防和减少消费合同纠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2021年重点消费领域十大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进行点评,现向社会发布如下。
01.眉山市东坡区某卤菜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例介绍: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卤味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店后厨发现装有卤味食品(水)的水桶3个。执法人员对该卤制食品(水)进行罂粟成分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该卤制食品(水)含有罂粟成分。立案后发现,该店经营者长期在卤水(水)中添加含有罂粟的物品,制作卤水产品销售。经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成都站对现场查获的相关食品进行检验,发现卤水(水)、红烧牛肉、红烧肉、干烧豆腐等含有吗啡、可待因成分。
处理结果:该局将该案移送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侦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经营者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禁止门店经营者在试用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销售相关活动;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予以追缴;并没收扣押的卤制品及粉状物质。
02.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案例介绍: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部时,发现电脑中存在“客户拜访登记工作表(1).xlsx”和“交易客户分析.xlsx”表格,涉嫌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经立案查明,成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与眉山于2020年5月18日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代理的房地产项目签订内场销售合同,并于2020年11月进场开工。为区分访客方式,在未明确收集使用目的、未提前告知访客的情况下,公司内场销售人员收集了部分包含访客姓名的信息,由公司内场人员汇总登记为《客户来访登记工作表(1).XLSX》进行对比分析,将访客分为A、B、C、D四个等级,便于后续工作开展。同时,在为购房人办理后续手续时,在未注明收集使用目的、未征求购房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内场销售人员通过交谈收集了部分购房人的专业信息,由公司内勤人员汇总为“成交客户分析.xlsx”。
处理结果:该公司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03.一宗煤气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煤气管道案
案例介绍:眉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共燃气管道。立案后,发现该公司在铺设的管道中使用未经检验的燃气管道和超期的公共燃气管道,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消除隐患。企业立即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这些管线进行在线检测。经检验,管道符合检验规定,消除了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该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超期未检验的公共燃气管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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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四川某生化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
案例介绍:丹棱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网站公布的四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化肥外包装上标注的专利号已过期。丹棱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明,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肥料(复合肥、复混肥、水溶肥、有机肥等)的生产、销售及产品分包。当事人印制的“吻土3号”生长肥包装袋、强果肥包装袋、微生物菌剂包装袋右上角均标注有专利产品标识和“控释多养分肥料生产方法专利号:优势肥料有机材料快速有效方法专利号:”字样。在该公司运营的网站上,发布了“吻土3号可撒布全营养缓释肥(生长型)”的广告。这两项专利的申请人均为西南农业大学,其权利已于6月27日终止。
处理结果:该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标注已终止和过期的专利号、专利类型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其经营网站广告中标注终止的无效专利号和专利类型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丹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对使用已终止专利做广告的,处1万元罚款;2.对假冒专利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罚款总额为6万元。
05.眉山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案情简介:眉山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4块广告牌印有“孔某研究生政治大纲官方分析员、徐某、陈某(命题组组长、阅卷组组长、教材主编)、.....优小班通过率及高分学生姓名、录取院校、专业、分数的高分学生信息表”。放置公司大门向社会宣传。经彭山区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公司于2021年5月3日向四川九方打印
该有限公司提供“高分学生信息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内容,制作广告,费用10450元,对外发布。
处理结果:公司发布命题组长、评卷组长、教材编审参加培训的明示声明;精品小班通过率默示保证承诺;以“高分学生信息表”受益人名义推荐、证明广告、宣传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彭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责令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罚款10450元。
06.青神县某调料作坊违法生产酱油
案情介绍:青神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青神县某调料作坊(以下简称作坊)无证生产酱油销售。立案后发现,该作坊在仅办理营业执照和三小备案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酱油生产销售。截至2021年3月17日,当事人累计生产酱油 万公斤,分装后7008桶(25公斤/桶)。
处理结果:该作坊超范围生产、销售酱油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三)采用传统酿造工艺以外的方法生产的酒精、酱油、醋”的规定。青神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作坊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237桶(25公斤/桶)酱油;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技术标准的酱油230件(2桶/件,10升/桶);3.罚款 万元;4.吊销小作坊备案证。
07.好顺佳县医药连锁瑞城店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例介绍:2021年10月14日,好顺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好顺佳县某连锁瑞城店(以下简称该店)
执法检查。该店入口左侧医疗器械柜内“医用脱脂棉”编号(生产企业:徐州鲲鹏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80301,产品注册证号:苏协珠准18823719231,生产日期:2018年3月1日,规格型号:10g/小袋,使用年限:两年)经立案后,2018年12月1日,该店从好顺佳县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医用脱脂棉”。采购价格为元/包(规格10g×50包),采购1包。该店向我局提供了产品进货票据、供应商资质、产品注册批件等,经调取产品的库存明细账显示,自2018年12月28日起,
结果: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1。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医用脱脂棉”18包;2.罚款人民币2万元。
08.仁寿县文林镇某日用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案情介绍:2021年12月9日,仁寿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仁寿县公安局文林派出所对仁寿某日用品店(以下简称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无生产厂家名称、无生产地址的蓝金伟哥保健食品。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查获该批蓝金伟哥保健食品,并送四川久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蓝金伟哥保健食品西地那非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查明,2021年6月,该店经营者托朋友从深圳东莞购买保健食品邮寄回仁寿县销售。该批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无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进销台账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综上所述,当事人还没有结束
到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
处理结果:该店经营含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保健食品的行为因涉嫌犯罪,被仁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09.眉山某大药房门店销售已注销药品注册证的酚酞片
案例介绍:眉山市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接到投诉称,服用从某大药房(简称该药房)购进的酚酞片后,出现呕吐、腹泻的不良反应。查询发现,2021年1月1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注销酚酞片、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的公告》(2021年第6号),禁止生产、销售酚酞片、酚酞含片。该药店在明知国家禁止生产销售酚酞片、酚酞含片的情况下,于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19日销售剩余酚酞片。
结果:该药店销售已注销药品注册证的酚酞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眉山市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涉案毒品2瓶;2.停业整顿3天(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7日);3.对涉案药品处以货值金额5万元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
10.眉山市东坡区某商业银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介绍:东坡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在东坡区某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食品经营部)购买的“国窖1573”白酒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白酒。立案后发现,食品经营部从眉山市东坡区某商业银行购进15件“国窖1573”白酒进行销售,购进票据齐全,7瓶已售出,8瓶未售出
其中3瓶经商标控股公司鉴定为假酒,眉山市东坡区某商业银行无法提供上述白酒购销的相关票据,也无法说明商品有效。
结果:食品经营部销售假冒“国窖1573”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东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国窖1573”白酒83瓶;2.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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