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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1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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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s2/]房屋已被承租人注册为公司:[/h/]房屋被非法注册为公司怎么办[/S2/]其他回答:按照你的大命,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收集证据,到当地法院起诉。[/s2/]房子已经被租...
[/s2/] 房屋已被承租人注册为公司:[/h/] 房屋被非法注册为公司怎么办[/S2/]
其他回答:按照你的大命,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收集证据,到当地法院起诉。
[/s2/] 房子已经被租户注册为公司:[/h/] 租户想用我的房子注册为公司。你有任何问题吗?
其他回答:签订合同时,可以注明不允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使用您的房地产许可证和租赁协议的副本。这是商业登记的必要程序,没有风险。租约期满后,如手机继续运营,需持新地址的房产证和租赁协议办理地址变更手续。与你无关。
[/s2/] 房子被承租人注册为公司:[/h/] 我家一楼的房子被承租人注册为公司。未经我的许可。不...
其他答案:是的,这并不容易检查。即使没有错,各种表格和文件被罚款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当然,这是当你没有人,看看其他人要说什么的时候。
[/s2/] 房屋已被承租人登记:[/h/] 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登记公司。我应该注意什么
其他答案:社会关系简单,无不良嗜好,工作规律,性格随和。
[/s2/] 房屋被承租人注册为公司:承租人是否与我的房屋注册为公司?
有两个问题:
1)承租人仅将您的商品房用作办公地点,不作为公司注册地点。
这实际上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当然,租赁合同的条款也必须得到执行,以防止对方对您的房屋造成物理损坏。
2)承租人以您的商品房为办公地点,以您的商品房为公司注册地址。
商品房本身具有公司注册的法律依据。
如果您是房东,请注意与租户的合同必须包含违约条款。只要规定了一些后续的相关法律义务和违约责任,就没有问题。如果公司以后搬迁,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书地址。如果不更换,您的商品房就不能再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您的住房备案信息只有在工商局注册地址变更后才能重新办理。
另外,您提到的隐患是承租人的公司在进行相关商业活动时可能会损害商住的利益,所以需要在合同中提前说明和明确违约责任。
更多。
[/s2/] 房屋已被承租人登记:如果房屋出租给其他登记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承租人?
不可以,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给予房屋所有人,即房屋所有人.因此,即使房子出租,所有权没有改变,房子的补偿费也必须给房东。
[/s2/] 房屋已被租客登记:二手房已被前租客登记。我现在还敢买吗?
你的意思是公司的注册地址!也就是说,有人租了你的房子,并用你的住址注册了公司。现在搬出去了,公司的地址没有变。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报告,并带走您家的原始房产证。公司将受到相应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变更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停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深圳住宅非法登记公司投诉
介入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近日,于先生向南方都市报记者报道,他曾在深圳市罗湖区购买了一处房产,多年未转租给他人。该物业为住宅。然而,于先生最近发现,房子的地址是在他和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一家公司注册的。随后,南都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法人,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此外,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获悉,工作人员已受理此事,并已申请公司已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将继续审查处理。
业主投诉他的房子莫名被一家公司注册,他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侵犯。
于先生说,他在广州居住了很长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我买了30年左右,我是一手房东,从来没有转租给别人,但不久前突然得知,这房子的地址注册为公司地址。”余先生回忆说,2022年2月上旬,突然接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公司情况,让他感到莫名其妙。 “物业联系我,询问我公司是否进行了进出口货物的中转,经过多次确认,得知物业已成为一家公司的注册地址,令我感到意外。”
余先生告诉南都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发现,他家的地址曾被两家公司登记过,但余先生表示,他对登记情况一无所知。 “这是怎么回事?业主的房产地址信息和相关证明是怎么出来的?注册公司需要业主出面吗?”被侵犯。 “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如果注册公司的运营出现问题,我会担心会不会对业主造成负面影响。”于先生说,虽然他的日常生活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但他还是有些担心。恐慌,担心不知情的公司运作会对他们造成不良影响。
随后,南方都市报记者在天眼查APP上发现,余先生家的地址已被两家公司登记。同一个人。南都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法人詹先生,但电话始终打不通。
点评:公民财产权不受侵害,当事人可依法维权
对此,广东大江事务所所长刘晓倩表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40 条明确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刘晓倩说,是否将其拥有的房屋作为注册公司使用,是余先生依法享有的使用权。于先生的房子注册为公司地址,将作为公司信息公开。公司的经营行为及相关司法诉讼信息将影响于先生的个人声誉和财产权。另外,公司在登记住址时所使用的与住址信息相关的文件属于余先生的个人隐私。该公司未经余先生同意,将文件用于登记备案,侵犯了余先生的隐私权。
刘晓倩表示,针对上述情况,余先生可以向登记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撤销登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侵权人,于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侵权事实和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赔偿。
部门回应:该事项已受理,反馈将进行审核
2月21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获悉,工作人员已受理此事。公司已按流程申请列入异常企业名录,将继续审核处理。同时,工作人员提醒业主朋友提高警惕。如出现此类问题,可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撰稿:南方都市报记者蔡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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