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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1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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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公诉机关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兴(绰号“福建老”“广东老”),男,1988年3月1日出生于福建省诏安县,汉族,初中辍学,外出务工人员,户籍、住址在诏安县。2019年8月11日,因...
公诉机关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兴(绰号“福建老”“广东老”),男,1988年3月1日出生于福建省诏安县,汉族,初中辍学,外出务工人员,户籍、住址在诏安县。
2019年8月11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资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乐至县看守所。
被告人庄某林,男,1991年11月24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成都市武侯区,居住地成都市武侯区。
2019年7月17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资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15日被资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0年3月1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兴、庄某林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0年3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川刑裁1XX号指定管辖决定书,于当日受理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2020年4月23日转入普通程序,实行简化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指定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兴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庄某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期间,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1次,本院决定延期审理。
审判现已结束。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兴、庄某林无烟草专卖资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卷烟牟利。
具体事实如下:
2017年12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张某兴伙同他人向黄某、肖某(均已判决),被告人庄某林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中华、玉溪、云烟等品牌卷烟,销售金额10000元。其中,张某兴负责联系买家,雇佣安排陈某1、邓某、杨某(均已判断)等人通过
为其接送假冒伪劣香烟,管理仓库,帮助其代收货款销售假冒伪劣香烟。
2017年12月20日,资阳市公安局民警在成都市武侯区某某村四组附1-2店、成都市青羊区、广东粤川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地,查获张某兴收缴、储存、经营的84毫米中华(硬)、84毫米中华(软)、84毫米云烟(紫)等未销售的假冒伪劣卷烟。
经鉴定,查获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假卷烟。
2017年12月起,被告人庄某林为牟利,从张某兴、黄某等人处购进假冒注册商标及假冒中华、玉溪、云烟等品牌卷烟,并将购进的卷烟通过上门销售的方式销售给陈某2、何某等人,销售金额1万元。
此外,被告人张某兴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销售假烟的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庄某林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上缴涉案款项3万元。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辩解、搜查、辨认笔录、鉴定意见、电子证据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兴、庄某林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张某兴构成共同犯罪。
张某兴有自首情节,庄某林到案后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
建议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兴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85万元至200万元,判处庄某林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2万元至13万元。
被告人张某兴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张某兴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请求从轻处罚。
被告人庄某林对指控的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签署了陈述书,庭审中无异议。
他的辩护人提出的论点
护士的意见是: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庄某林具有认罪认罚情节,积极上缴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处罚和缓刑。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兴于2019年8月10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庄某林于2019年7月17日被抓获归案;2017年12月20日,资阳市公安局在成都市青羊区武侯区某某村4组1-2号店内,由广东粤川达物流有限公司查获,由张某兴安排邓某代收、存放、管理。尚未销售的库存假冒伪劣卷烟共计84毫米中华(硬)、84毫米中华(软)、84毫米云烟(紫)已另案没收;2019年7月17日,资阳市公安局扣押庄某林作案工具手机2部;张某兴违法所得6万元,庄某林违法所得4万元,其中庄某林上缴乐至县人民检察院3万元,被刑拘。
对上述事实当庭质证,确诊病例转出函、受理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到案后拘留证、逮捕证、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证明、户籍证明、搜查令、搜查、查封鉴定笔录、查封决定书、查封清单、调取证据清单、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回执)、检验报告、卷烟真伪鉴定检验结果证明、价格认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通知书、银行卡、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证据检验工作笔录、证人黄某、庄某、邓某、杨某、陈某1、肖某、何某、陈某2、周某、赵某、谭某。本院(2018)川2022民初2XX号刑事判决书、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兴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没有烟草专卖行政
主管部门许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卷烟,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庄某林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卷烟,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张某兴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庄某林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其积极上缴大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庄某林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并签署具结书,有一定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兴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90万元;
二、被告人庄某林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万元;
三、被告人张某兴违法所得6万元,被告人庄某林违法所得4万元,予以追缴,其中庄某林已上缴的3万元由扣押机关处理;
四、扣押在案尚未移送的随案作案工具手机2部,一律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负责处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本节各条规定的犯罪,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本节各条规定的犯罪,同时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
成都公司注册地武侯区乐至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乐知商会在成都宣布成立
会议会场舒航/摄
雨后的荣成空气格外清新,天气晴好,和煦的阳光更加明媚地照在人们的脸上。10月27日下午,成都市武侯区乐知商会第一次成立大会在弄园天一村天香堂举行。
武侯区工商联主席孙伟(右)为商会会长于德福授牌
舒航/摄
武侯区工商联主席孙伟、副主席刘怡(女),乐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廷跃,中共乐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蒋应登,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康文智,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蒋成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于德福会长授予常务副会长舒航/摄
四川省环地建委原副主任郭云芳、成都军区总医院教授曾祥远、成都军区宣传部原部长蒋为勇,以及昆明乐知商会、成都资阳商会、成都安岳商会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成立大会。
按照有关规定和商会章程,商会秘书长罗选涛向大会报告了成都市乐知商会筹备工作情况,监事会主席杨再万报告了成都市武侯区乐知商会会员审查情况,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武侯区乐知商会章程》。随后,召开第一届会员选举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
于德福校长为主管、副主管授牌并合影舒航/摄
经投票选举,于德福当选成都市武侯区乐知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邓洪国、杨丽、吴国金等6位常务副会长当选,刘尚斌、熊燕、宋伟光、陈勇等数十位成功人士当选副会长,杨再万当选监事长。
随后召开成立大会,孙伟宣读工商联批复并为商会授牌。郭云芳、黄廷岳分别代表老领导、老同志和县人大常委会讲话并提出殷切期望。
于德福校长致答谢词舒航/摄
蒋应登代表中共乐至县委书记文勇、县长彭玉秀对商会的成立和新当选的商会班子表示祝贺。他首先介绍了乐至县红色旅游、生态环境、交通建设、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情况。他希望商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抓住乐至当前发展机遇,为家乡发展献计献策。既要讲好“成都故事”,也要讲好“乐至故事”,多回家看看家乡的变化
,多做公益事业,真正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曾祥远教授(左)向商会赠送自己创作的字画杨子强/摄
他深信,在余德福会长的带领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新一届商会一定会取得辉煌成就。
昆明市乐知商会会长陈昌亮代表应邀参会的友好商会致贺词。
成都军区宣传部原部长江维勇(左)向商会赠送字画《杨子强》/摄
于德福分别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长授牌,宣布了聘请郭云芳、曾祥元、蒋为勇等5位老领导、老同志为商会顾问的决定;聘请杨聪、马厚江为商会名誉会长;罗选涛为商会秘书长。
随后,他代表商会在致辞中表示,一定不辜负家乡领导和人民的期望,带领商会同舟共济、抱团取暖、共谋发展、共创辉煌,为商会会员排忧解难,多做慈善事业,为帅乡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记者/舒航摄影/舒航杨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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