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5-25 13:25:28
4896
内容摘要:[:知识产权社区ID:IPRpark]IPRPARK:这是知识产权圈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四川第一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通过“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审查,篡改《南江县志》记载的内...
[:知识产权社区ID:IPRpark]
IPRPARK:这是知识产权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四川第一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通过“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审查,篡改《南江县志》记载的内容,导致该商标申请被驳回。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责令当事人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2.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何振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经查:2018年12月19日,四川德龙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与南江县关门镇下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品牌创建服务代理合同,四川德龙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江县关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第5、29、31类“关门红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代理费5万元,代理服务费根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进度分三次缴纳。合同签订后,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5月,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闭红梅”第5、29、31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并提供更正。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封闭红梅地理标志商标的过程中,由于申请注册“关门红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必须有“关门红梅”客观存在和信誉的证据,当事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震通过了“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申请的审查。在《南江县志》没有相关史料记载的情况下,他在《南江县志》(1986-2000,ISBN978-7-5034-2958-3)P204中记载“1998年,改变关门乡万亩红梅基地。从成都引进穗条新品种,实行标准化嫁接。1999年,全县建立800亩良种核桃基地,投资33万元;在天池五村建立200亩经济基地,投资4万元。”内容转化为
被篡改为:“1998年对封闭式红梅基地进行低水平改造,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标准化嫁接。1999年在关门乡投资33万元建立封闭式红梅加工厂,加工封闭式红梅‘红梅干、红梅含片’等食药产品。”并将《南江县志》篡改内容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申请“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所需的历史客观存在和声誉证据。2021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申请人提交的该部分内容与国家图书文献收藏机构收藏的《南江县志》(1986-2000,ISBN978-7-5034-2958-3)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于2021年8月6日驳回商标申请,并将此线索移送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当事人共向南江县关门镇政府收取3万元,剩余2万元因“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未取得注册证,南江县关门镇政府未支付。
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在申请“闭红梅”地理标志商标过程中,涉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振篡改《南江县志》(1986-2000,ISBN978-7-5034-2958-3)记载的内容,虚假内容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闭红梅”地理标志商标所需的历史客观存在和声誉证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商标注册申报的事项和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方法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行为:”第二项“(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引诱的
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2.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何振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点赞美
点在看
上一篇:成都代理注册商标公司
下一篇:成都办外资公司注册宜宾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