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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8 15: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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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如何纳税?分公司需要缴税吗?好顺佳好顺佳如何将整理好的支行纳税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分公司和子公司应如何纳税?
一、分、子公司之间的权衡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进行独立核算的,可以由总机构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这样,总机构就可以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当然,设立分支机构有三个因素需要综合考虑:
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当总行盈利,新设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选择总分公司模式。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为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由总公司利润弥补;设立子公司且该子公司为独立纳税人的,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能冲抵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成本。
当总行亏损而新设分行可能盈利时,应选择母子公司模式;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己积累资金发展。总行可将其效益良好的资产转让给子公司,处置不良资产。
其次,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未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机构和分公司的模式,使分支机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如果分支机构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当分支机构开始盈利时,可以将注册的分支机构变更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收到更好的纳税效果。
再次,是分支机构的利润分配形式和风险责任。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利于独立分配利润。同时,如果分公司存在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牵连总经理
司,而子公司则无此顾虑。
二、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选择
根据《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务调剂”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即由企业总公司统一计算包括所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和场所在内的所有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但总、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有管理当地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的职责,总、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事业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在每个纳税期限内,总、分支机构应按月或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企业所得税预缴情况。年度终了后,由总机构负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当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多退少补。这样,为分支机构合理节税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
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由于分支机构在设立初期面临较高成本,出现亏损的概率较大,通常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更为合适,可以与总部享受盈亏相抵的好处。经营两三年后,当分行开始扭亏为盈时,将分行变更登记为子公司,可以减少分行对总行的法律影响。
三类、三类分支机构无需在当地预缴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和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八类分支机构无需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为总部和分支机构代征税收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可以更好地享受总分支机构代征税收的政策,避免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造成的金钱时间价值损失。这八类企业分别是
:
1.垂直管理的中央企业,其分支机构无需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等所得税未纳入中央和地方分享范围的企业。
2.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3.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时,没有独立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不得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设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但其营业收入、人员工资、资产总额等无法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不得将独立的生产经营部门视同分支机构,允许其企业所得税随总部征收缴纳,无需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4.不具备主要生产经营功能,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如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不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5.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6.对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七、被撤销的分支机构,其撤销年度剩余期间应分享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缴入中央国库。
8.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不得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分行名称是否需要事先审批?
1.分支机构名称要求有哪些?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前应当冠以所属企业名称,在“分公司”“分厂”“分店”字样后加贴“分公司”“分厂”“分店”字样,并
标明分支机构所属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所属行业与其所属企业一致的,可以略去;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下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重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已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行名称。
2.名称预先核准的一般规定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
A、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B、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c.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d.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外文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
F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不得另有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标注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a.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B、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企业原名称相同的;
C.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D、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七)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按照文字翻译原则,由企业自行翻译使用,无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3.分支机构名称是否需要事先核准?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名称不需要事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名称应当冠以所属企业名称,加贴“分公司”“分厂”“分店”字样,并注明分公司所属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或者地名名称。但其所属行业与其所属企业一致的,可以省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行注册信息有哪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设立分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注册分支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一)核准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向分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工商局提出申请。
(二)办理前置审批事项。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核准许可。例如,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内有食品业务的,需要办理食品流水
通行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
一般来说,分公司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
(3)提交分支机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申领营业执照。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申请表、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刻制印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公章、财务章、分公司负责人印章就可以刻制了。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还是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以上步骤完成后,分行注册登记基本完成。如果是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1)开立分行银行账户。
(2)申领发票。
以上就是好顺佳好顺佳提供的分支机构如何纳税。希望大家都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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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子公司应如何纳税
2.分支机构登记如何纳税
3.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如何纳税
4.分支机构注册缴税
5.如何注册分公司
6.如何办理在外国开设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7.分公司是否有注册资本
在https://www.haoshunjia.com/注册分支机构的过程
9.分支机构注销流程及费用
10.异地分支机构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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