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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2 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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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住宅房屋可作为公司的住所,但须符合下列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者变更住所(经营...
住宅房屋可作为公司的住所,但须符合下列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者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将住所变更为经营场所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宅(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商企字[2007]236号),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无证经营场所和其他经营场所问题的意见》(京政办发[2007]79号)。[2007]195号文),对住宅中的房屋及其他无合法不动产证的房屋用于经营作出具体规定,规定自即日起施行:
1.住宅内房屋作为住所登记的规定申请人将住宅变更为商业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居住建筑及居住建筑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要求,申请人将住宅变更为商业用房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证明:
1.住宅使用证明;
2.申请人签字并作出住所变更为商品房承诺的《居住登记表》。其承诺的内容
应当是: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如遇拆迁,服从配合,不索要拆迁补偿费。
3.住宅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申请人提交上述文件、证件后,登记机关将办理登记。
希望以上的答案能对你有所帮助。顺松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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