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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0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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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复印新一代身份证正反面...
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请复印新一代身份证正反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授权情况提交;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事务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报名资料复印件1份(自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标签、工作证、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保证金收据、违约金证明、社保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复印件1份。
扩展信息:
关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期限的规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规则第二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本细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是,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本细则第二条内容如下: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作出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执行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组织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被聘用文职人员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如何规定
北京仲裁需要公司注册信息吗
[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争议的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按照规定,应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即由广州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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