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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4 1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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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已经达到一定的创业阶段,想创办新公司?那么开设分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向好顺介绍好顺东莞分公司注册所需信息和注意事项。东莞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新《公司法》实施后,办事处的登...
已经达到一定的创业阶段,想创办新公司?那么开设分行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向好顺介绍好顺东莞分公司注册所需信息和注意事项。
东莞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新《公司法》实施后,办事处的登记事项被取消,由分公司代替。
注册分支机构时,可分为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和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申请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时,境内分支机构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盖章)和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应注明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所要办理的事项、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印章);
4.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财产的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或者属于城市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或者竣工验收证书、购房合同和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租人是酒店、餐厅的,应当提交酒店、餐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军队房屋为住所的,应当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如果是商业住宅,如果是城市住宅,并提交《登记表-居住(营业场所)登记表》和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房屋改作营业用房的证明文件;应当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6. 公司出具的办公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 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登记所需材料说明
1.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适用本条例。
2. 设立分支机构登记申请表、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登记表-住所(营业场所)登记表》可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索取。
3.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使用A4纸。
4. 上述事项未注明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字,或由其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 分公司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后,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它的注册与有限公司的注册不同。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因此,分公司注册材料中没有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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