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在注册公司时可以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退伍军人参与创业活动,减轻他们的创业负担。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缴费方面的优惠
-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减免:从事个体经营的退伍军人,除国家限定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以下费用:
- 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 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 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 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贷款方面的优惠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贷款减免: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退伍军人创业的其他支持措施
- 教育支持: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 贷款支持:经营资金不足的退伍军人,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
- 查询企业名称。
- 提供基本资料。
- 工商初审,刻章备案。
- 验资。
- 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办理税务登记证。
- 领取全部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
退伍军人在注册公司时不仅可以享受到税费减免和贷款支持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在教育和其他方面获得全方位的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关怀和支持,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