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注册条件
- 股东相关条件
- 人数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并且注册公司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不过公务员、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离退休后仍然不能)、现役军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在同类业务范围内)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在注册时要对股东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 认缴出资: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册资本现在不用实缴,只需要认缴就可以,但公司出现赔偿时,注册资金仍是公司的最大赔偿责任。
- 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一般要求具有《公司法》第25条规定的八个方面的事项。
- 公司名称要求:一个企业有且只能拥有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可以和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也不可和其它企业名字相似;企业名称应当由行业、组织形式、行政区划、字号等部分组成;企业名称只能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注册地址必须是办公性质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特殊区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部分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的相关规定)。注册时需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如果自己有房,直接上传资料就好,如果没有房,需要找一个能提供红本(可用于开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东(地址)。
- 公司经营范围要求:由股东商量决定,经营范围的阐述有工商固定的词汇,不能由自己随便写,且建筑工程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能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凭资质经营的需注明),还有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推广、生产、销售、租赁等多种相关内容。
- 监事要求:监事需要检查公司财务,包括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 董事要求和责任: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董事等相关职务。
- 公司法人代表要求责任
- 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未依法执行刑罚或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没有被司法机关通缉。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但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超过三年。
-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对企业破产负个人责任,但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后已有三年。
二、不同资质等级对应的条件(建筑工程公司可能涉及资质等级要求)
(一)一级资质条件
- 企业资产:注册资金为一亿元。
- 企业主要人员: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市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 企业工程业绩:公司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 - 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 - 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 - 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 - 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二级资质条件
- 企业资产:公司净资产达到4000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市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 企业工程业绩:公司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 - 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 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 - 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 - 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 - 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三级资质条件
- 企业资产:公司的净资产达到800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公司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另外,注册建筑工程公司可能还需要申请行业经营资质许可才能办理,请在注册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