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基本条件要求
- 股东相关要求
- 股东身份: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是外国居民。对于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
- 股东证明:外国企业需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需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并且在注册外资公司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
- 股东人数:投资者需2 - 50人,且至少一位符合标准。
- 资金相关要求
- 实际出资:需要实际出资,外国投资者需使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作出投资,而中国投资者则需用人民币投入资金(如果有中方投资者的情况)。
- 注册资本: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 经营范围要求
- 明确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外资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
- 财务相关要求
- 财务人员信息:外资注册公司进行财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会计上岗复印件与照片。
- 其他注册要求
- 组织结构:必须有清晰明白的组织结构形式。
- 投资规划:要有明确合法的投资发展规划和战略。
- 对于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的外资企业(创投企业),需有3位以上拥有丰富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除某些将经营活动交付给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的情况外),并且必备投资者需满足特定业绩要求(如外国必备投资者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中国必备投资者在申请前三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人民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同时必备投资者还需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等要求(如果是通过关联实体满足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控制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情况)。
二、特定于咨询公司的可能要求(如果有额外规定)
所以初步认为外商咨询公司注册在满足上述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条件的基础上,可能还需要遵循与咨询业务相关的行业规定(如果存在),如可能涉及到对咨询业务资质、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但目前缺乏确切依据表明有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