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注册股份公司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
-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如果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还需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 公司章程
4. 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 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 验资证明
6.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7.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
- 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8.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 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 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 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1份)
-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 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 所有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 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
这些资料和步骤是注册股份公司时通常需要准备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方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过程中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工商顾问,以确保所有文件和手续符合当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