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资产投资
如果公司A以现金资产对公司B投入注册资本,账务处理如下:
- 公司B(被投资方)
- 当收到公司A投入的现金时,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如果有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 - 资本溢价”科目。例如公司A投入100万元,其中80万元为注册资本份额,20万元为资本溢价。
- 账务处理为:
- 借:银行存款100万
- 贷:实收资本80万
- 贷:资本公积 - 资本溢价20万
- 公司A(投资方)
- 若以现金进行投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假设是长期投资情况,如果是短期投资且符合金融资产定义的则根据具体金融资产类型进行账务处理),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如公司A对公司B投资100万元。
- 账务处理为:
二、非现金资产投资
- 公司B(被投资方)
- 固定资产投资
- 当公司A以固定资产对公司B进行投资时,公司B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按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记入“实收资本”科目,超出部分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例如公司A以一台设备投资,设备原价10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合同约定价值80万元(假定公允),占公司B注册资本的30%,公司B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 账务处理为:
- 借:固定资产80万
- 贷:实收资本60万(200万×30%)
- 贷:资本公积 - 资本溢价20万
- 其他非现金资产投资(如原材料等)
- 若公司A以原材料投资,公司B按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有),按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超出部分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 公司A(投资方)
- 固定资产投资
- 公司A要先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 例如固定资产原价10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
- 账务处理为:
- 借:固定资产清理70万
- 借:累计折旧30万
- 贷:固定资产100万
- 然后按合同约定的价值(假设为80万元)对公司B进行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80万,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70万,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10万(如果存在处置收益,若为处置损失则借记)。
- 其他非现金资产投资(如原材料等)
- 按转出原材料等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相关科目。如果有涉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还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