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注册流程
- 名称预先核准
-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如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指定(委托)书》等。
- 递交名称登记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 准备申请材料
- 填写《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 准备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 收集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提供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 备好《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 准备《指定(委托)书》。
- 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递交申请材料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 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领《企业集团登记证》。
- 后续事项
- 拿着营业执照到公安部门规定的刻章单位刻公司公章。
- 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 去银行开办公司公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注册集团公司的要求可能会略有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工商局,详细了解清楚细节及相关特殊要求,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