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公司时董事长的设置
- 适用公司类型
- 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长。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至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董事长职位设置。对于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这些公司类型若设立董事会,则可设置董事长职位。
-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组成包含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
- 董事长产生办法
- 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某人要担任董事长,需要经过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才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这意味着公司章程需要明确董事长产生的具体方式,例如是通过特定的投票规则、提名程序等。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且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二、注册公司时总经理的设置
- 性质与职责
- 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 产生方式与任职情况
- 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总经理通常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根据经理的提名,董事会可以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 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是一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可以不是同一个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
注册公司时董事、监事和经理(包括总经理)的设定需根据公司类型、规模和股东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